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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GB19880-2005
3.5 复位
报警按钮动作后应仅能使用工具通过下述方法进行复位:
a) 对启动零件不可重复使用的,更换新的启动零件;
b
)
对启动零件可重复使用的,复位启动零件。
上一节:
3.4 报警确认灯
下一节:
3.6 测试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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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一般要求
3.1 总则
3.2 使用说明书
3.3 启动零件
3.4 报警确认灯
3.5 复位
3.6 测试手段
3.7 结构设计
4 要求与试验方法
4.1 总则
4.2 动作性能试验
4.3 功能试验
4.4 测试手段检查
4.5 可靠性试验
4.6 电源参数波动试验
4.7 高温(运行)试验
4.8 高温(耐久)试验
4.9 低温(运行)试验
4.10 交变湿热(运行)试验
4.11 恒定湿热(耐久)试验
4.12 SO2腐蚀(耐久)试验
4.13 冲击(运行)试验
4.14 碰撞(运行)试验
4.15 振动(正弦)(运行)试验
4.16 振动(正弦)(耐久)试验
4.17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4.18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4.19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
4.20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4.21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4.22 雨淋试验
5 检验规则
6 标志
附录A(规范性附录)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动作性能试验装置